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的改革部署,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编制了《关于构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含七部分,共十七条,对总体要求、统一规范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健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和治理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完善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夯实信用监管数据基础、加强组织实施等进行明确。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构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部署,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构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
联系人:综合司 杨雨凡
电话:(010)65645220
邮箱:zhengce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7月29日